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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卫生局塘厦镇公共卫生监督小组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

    时间:12/3/2009 2:58:27 PM    来源:东莞市塘厦医院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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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行政许可内容:

食品、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申领、延续、变更。

 二、行政许可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《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》、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、《行政许可法》。

 三、行政许可条件:

食品、公共场所、饮用水经营企业符合相关卫生要求(标准)

 四:申请材料

1

卫生许可证申请表

2

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(复印件)

3

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(复印件)

4

生产经营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(房产证、租房协议复印件等)

5

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相关材料(健康证)

6

申请单位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

7

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》

8

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证(复印件)

9

食品卫生量化评分材料

10

生产经营场所整体布局平面图

11

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清单

12

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

13

生产工艺流程图

14

主要产品所用原料及配方

15

餐用具的洗涤、消毒和保洁设施等说明材料

16

集体食堂 预防食物中毒责任状(复印件)

17

凉茶的配方及宣传单张(凉茶销售的需提供)

18

中央空调的,要提供通风排气管道图

19

文化部门的“同意立项通知书”(娱乐场所)

20

美容师资格证书(复印件)

21

美容所用化妆品卫生检验报告(复印件)

22

水质卫生检验报告(复印件)

23

卫生许可证原件(正本+副本)和营业执照复印件

24

卫生监督意见书

注:以上所有材料采用A4纸准备, 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。

 

申领新证所需材料  

申领类别

材料序号

食品行业

餐饮业

1 2345681012

集体食堂

1 345681016

食品销售

1 2345681017

食品加工

1 234568101314

公共场所

旅业

1 234561012

理发店

1 234561012

美容店

1 23456102021

饮用水经营

1 23456822

注:上述数字有“  ”的表示 200 平方米    以下不需提供的材料

   

 

延续(换证)所需材料  

申领类别

材料序号

频次

食品行业

餐饮业

1 58152324

4 年换证一次,但每年需要申请量化分级审核。

 

集体食堂

1 582324

食品销售

1 582324

食品加工

1 582324

饮用水经营

1 5222324

公共场所

1 5232418

2 年一次

 

  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变更所需材料

①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

②变更申请书(盖原持证单位公章

③当地居委会证明

④变更前、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

⑤原卫生许可证

变更类别

材料序号

变更单位名称

       

变更法人代表

             

更正单位地址

            

搬迁单位地址

按新证提交材料,且收回原证

 
 

 

行政许可简明程序

 

从业人员体检,准备材料,提出许可申请

 

资料齐全

 

 

20 个工作日内

现场验收审查

  

 

不合格 ↓   整改后

         合格

 

限期整改

 

 

作出审核决定

合格 10 个工作日内

不合格 

核准发证

 

不予许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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