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为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,接受群众监督,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,现制定"院长接待日"制度,具体事项规定如下:
一、每周六上午上班时间为院长接待日;
二、院长接待日由院长或院长代表到门诊部大堂现场办公;
三、设立院长接待登记薄,记录群众所提意见,并记录处理结果;
四、院长接待日服务内容:
1、接受群众意见、建议;
2、接受群众咨询;
3、接受群众投诉;
4、宣传医院的服务内容及发展计划;
5、了解医院各部门的协条工作。
五、群众意见的处理办法:
1、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并答复;
2、不能现场处理的,一周内答复;
3、每月将院长接待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。
|